您的位置: 首頁 >滾動要聞 >

交通警察局車輛管理所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作廢的公告

2022-06-28 14:33:30 編輯:都良中 來源:
導讀 依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七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已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收回的,應當公告作廢。現(xiàn)公告附件所列機動車駕駛證

依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七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已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收回的,應當公告作廢?,F(xiàn)公告附件所列機動車駕駛證作廢。

特此公告。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

2016-2022 All Rights Reserved.平安財經網.復制必究 聯(lián)系QQ280 715 8082   備案號:閩ICP備19027007號-6

本站除標明“本站原創(chuàng)”外所有信息均轉載自互聯(lián)網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