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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公司在公共實體的土地上爭相購買經濟適用房

2022-07-05 00:25:00 編輯:賀博堅 來源:
導讀 房地產開發(fā)商和房地產公司對政府提議通過PPP提供公共實體的土地以用于經濟適用房的提議大加贊賞。這是積極的一步。此外,土地的缺乏或土地

房地產開發(fā)商和房地產公司對政府提議通過PPP提供公共實體的土地以用于經濟適用房的提議大加贊賞。

“這是積極的一步。此外,土地的缺乏或土地的高成本一直是經濟適用房項目的障礙。” Sobha Limited副董事長兼董事總經理JC Sharma告訴Business Line。

“最近幾年見證了人們越來越關注經濟適用房領域。它仍然是政府實現“全民住房”使命的關鍵部分。”

夏爾馬說,為了使《所得稅法》中的經濟適用房定義與《商品及服務稅法》保持一致,政府提議將大城市地區(qū)的地毯面積限制從30平方米增加到60平方米,將地毯面積的限制從60平方米增加到90平方米。在非大都市地區(qū)。還建議以Rs來限制房屋的成本。符合GST法案中的定義450萬。增加地毯面積是該行業(yè)的重要需求,已得到適當解決。

為了進一步推動經濟適用房領域的發(fā)展,政府根據“ Pradhan Mantri Awas Yojana(PMAY)城市計劃”批準了810萬套住房,投資約480.3億盧比。其中,已經開始建造470萬間房屋。

除此之外,最多可扣除Rs。截至2020年3月31日,為購買價值為Rs的房屋而借入的貸款支付的利息為15萬。允許450萬。“這將為可負擔房屋領域提供急需的補充。更重要的是,這將在15年的貸款期內帶來70萬盧比的收益。”

Salarpuria Sattva董事總經理Bijay Agarwal表示:“至2020年3月31日之前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最高可扣除35萬盧比的貸款,這將使此類住房的銷售量增加。在PMAY下,經濟適用房將獲得更大的推動力。擬議的改革將在根據《租賃示范法》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改善租賃房屋并增加投資者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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