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在11月10日的時候,一名山東菏澤的女子在網(wǎng)上發(fā)布了一則消息,在消息中稱自己因性格不合和男朋友分手了,當提出分手以后,對方非常爽快,同意分手,但是隨即前男友的母親就甩出了兩張消費詳單,在清單上列出了兩個人在談戀愛期間的所有消費,據(jù)據(jù)了解,這位前男友的母親是一名會計,在兩人談戀愛期間,所有的消費都會被記錄下來。
在11月10日的時候,一名山東菏澤的女子在網(wǎng)上發(fā)布了一則消息,在消息中稱自己因性格不合和男朋友分手了,當提出分手以后,對方非常爽快,同意分手,但是隨即前男友的母親就甩出了兩張消費詳單,在清單上列出了兩個人在談戀愛期間的所有消費,據(jù)據(jù)了解,這位前男友的母親是一名會計,在兩人談戀愛期間,所有的消費都會被記錄下來。
當女子提出分手以后,男子隨后甩出前端要求其還錢,在想象當中將于子花的所有的錢都詳細記錄,并且對這些記錄進行了詳細的劃分,甚至精細劃分了細化到面條等之類的東西,當女子將詳單發(fā)布到網(wǎng)上以后,被網(wǎng)友吐槽,分得好,從列出的清單上清楚的記錄了一些普通的日常食物,有牛奶,水果,酒水和項鏈等一些物品,像面條,月餅,桃酥等這些事情都事無巨細地記錄在上面,女子稱當時看到這兩張清單時都快氣瘋了,自己從來沒有想到會遇到這樣的事情,實在是令人太不可思議了,到現(xiàn)在,自己還在和對方協(xié)商中。
關于這名女子發(fā)表的這件事,很多的網(wǎng)友都感覺發(fā)表了各種感慨,有的人說,能夠及時止損也算是一種幸運,還有人覺得幸虧并沒有結婚,如果這種家庭結婚了又會好過嗎?
其實對于兩個人分手之后,在戀愛期間所有花費的錢到底需不需要歸還,這種事情可以看情況而定,如果是女方買的什么貴重物品或者大的物件,對方明確表示要還錢那肯定是要還的,如果大部分都是比較小的東西,而且是兩人共同消費的,那就沒有必要還,但是像這次的事,這錢要不要還看女方自己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