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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錯關261天是怎么回事(為什么會被關錯)

2022-05-03 05:45:03 編輯:上官聰姬 來源:
導讀 大家好,綜合小編來為大家講解下。女子被錯關261天是怎么回事,為什么會被關錯很多人還不知道,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女子被錯關261天是

大家好,綜合小編來為大家講解下。女子被錯關261天是怎么回事,為什么會被關錯很多人還不知道,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女子被錯關261天是怎么回事?為什么會被關錯?

  原標題:女子被錯關261天是怎么回事?為什么會被關錯?

  女子被錯關261天是怎么回事?什么會被關錯?法律是公正的,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人!可是近日卻有女子被錯關261天!看到這則消息是不是跟小編一樣驚呆了,具體的情況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女子被錯關261天是怎么回事

  11月22日,河南周口市商水縣開雜貨店的劉素霞在律師的陪同下填寫了《國家賠償申請書》,她向商水縣公安局和商水縣人民檢察院索賠共計867570.29元。

  2016年3月15日,劉素霞因瑣事跟鄰居吳某某(化名)一家發(fā)生沖突,隨后吳某某利用自己過去的骨折傷控訴劉素霞對其造成人身傷害。從2016年8月15日開始,商水縣公安局和商水縣人民檢察院先后對劉素霞作出了拘留和逮捕決定。2017年9月28日商水縣法院向她正式出具“按撤訴處理決定書”,而此前,她已經被錯關了261天。

  11月28日,劉素霞告訴記者,除了申請國賠以外,她還希望能依法追究辦案人員的責任,并讓吳某某及其家人為誣告陷害付出代價。

  為什么會被關錯

  劉素霞是周口市商水縣的一位個體工商戶,開了一家經營煙酒副食品的雜貨店,據她介紹,她和開飯店的鄰居吳某某一家素有矛盾。2016年3月15日,兩家人因瑣事引發(fā)了激烈的沖突。后兩家人經警方調解,分別前往周口市眼科醫(yī)院和周口市中心醫(yī)院就醫(yī)并做傷情鑒定。沖突中劉素霞的眼睛被打傷,經周口市眼科醫(yī)院鑒定為輕微傷。2016年4月16日,當劉素霞前往警察局詢問相關案情進展時卻被告知,“吳某某右手骨折,經鑒定為輕傷二級。” 2016年8月15日,商水縣公安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劉素霞進行了刑事拘留,8月30日變更為取保候審。

  “我當時就向警察表示抗議,因為我聽說吳某某春節(jié)時曾因為騎電動車摔跤導致手骨折,她的手骨折應該是陳舊傷,更何況那天我根本就沒有打著她,糾紛發(fā)生后她還能靈活自如的玩手機啊!”劉素霞認為吳某某串通醫(yī)院的人作偽證,把舊傷偽裝新傷陷害她。于是,她委托家人去吳某某就診的周口市中心醫(yī)院調出了當天吳某某所拍的醫(yī)學影像資料,并于2016年8月下旬前往商水縣醫(yī)院、上海華東醫(yī)院進行鑒定,兩者的診斷意見書均表示“右手第五掌骨中、遠端骨折,有骨痂形成”。劉素霞據此認為吳某某的骨折為陳舊傷,但是商水警方不予認定。

  而在這之前,商水縣公安局先后委托商水縣和周口市公安局法醫(yī)對吳某某的骨折進行了傷情鑒定,雖然兩次法醫(yī)鑒定結果都認定吳某某手部損傷客觀存在,但都沒表明此損傷是劉素霞造成的,因此,2016年8月30日商水縣人民檢察院沒有批準公安局對劉素霞實施逮捕,下達了《不批準逮捕案件補充偵查提綱》。

  之后,商水縣公安局又委托河南省人民醫(yī)院影像學專家對此做鑒定,專家最終認定吳某某右手骨折為新鮮骨折。2016年11月10日經商水縣人民檢察院批準,2016年11月11日,商水縣公安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劉素霞執(zhí)行逮捕,并于2016年12月15日向商水縣人民法院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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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被錯關261天是怎么回事

  11月22日,河南周口市商水縣開雜貨店的劉素霞在律師的陪同下填寫了《國家賠償申請書》,她向商水縣公安局和商水縣人民檢察院索賠共計867570.29元。

  2016年3月15日,劉素霞因瑣事跟鄰居吳某某(化名)一家發(fā)生沖突,隨后吳某某利用自己過去的骨折傷控訴劉素霞對其造成人身傷害。從2016年8月15日開始,商水縣公安局和商水縣人民檢察院先后對劉素霞作出了拘留和逮捕決定。2017年9月28日商水縣法院向她正式出具“按撤訴處理決定書”,而此前,她已經被錯關了261天。

  11月28日,劉素霞告訴記者,除了申請國賠以外,她還希望能依法追究辦案人員的責任,并讓吳某某及其家人為誣告陷害付出代價。

  在此案的審理過程中,由于劉素霞家人的不斷呼吁,商水縣人民法院最終同意委托北京明正司法鑒定中心對吳某某的骨折進行重新鑒定。2017年6月27日,北京明正司法鑒定中心出具了鑒定意見:“被鑒定人吳某某2016.3.15影像學所見骨折的愈合過程不符合當天外傷形成的新鮮骨折的臨床愈合特點,應為陳舊骨折”。7月14日,商水縣人民法院對劉素霞作出取保候審決定。同日,劉素霞被釋放回家。9月28日,商水縣人民法院出具《按撤訴處理決定書》,宣告此案撤訴。

  “我原本在縣里車站門口開了一家小店,賣賣煙酒副食品,開了都有18年了,平時就我一個人打理,這次突然把我抓進去關了快9個月,我丈夫常年在廣州打工,我的店沒人照看,現(xiàn)在已經開不下去只能轉給別人了,對我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劉素霞告訴現(xiàn)代快報記者,因為她被錯誤關押261天(刑拘15天,被捕入獄258天),11月22日,她在律師的陪同下填寫了《國家賠償申請書》,分別送達至商水縣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科和商水縣公安局公安法制科。劉素霞請求商水縣公安局給付非法拘留期間因限制人身自由的賠償金3883.35元(15天 *258.89元),精神撫慰金150000元,財產損失250000元;請求商水縣檢察院給付錯誤羈押期間因限制人身自由的賠償金63686.94元(246天 *258.89元),精神撫慰金150000元,財產損失250000元。各項賠償合計867570.29元。劉素霞還請求兩機關為她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劉素霞表示,除了申請國賠以外,她還希望能依法追究辦案人員的責任,并讓吳某某及其家人為誣告陷害付出代價。采訪期間,記者多次致電商水縣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科和公安局公安法制科的電話,卻始終無人接聽。

  11月28日,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彭其軍在接受采訪時告訴記者,在劉素霞一案中,在提起公訴前,收集證據并鑒定吳某某的骨折是新鮮骨折還是陳舊骨折,主要由商水縣公安局和商水縣人民檢察院來負責。既然法院最終確定吳某某的骨折屬于陳舊骨折,同時檢察院也撤訴了,那么當初批準逮捕劉素霞的商水縣人民檢察院肯定要承擔主要責任。“劉素霞獲得國家賠償是很有希望的。”

  彭其軍表示,在此案中,吳某某及其家人可能涉嫌誣告陷害,劉素霞可以走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除此之外,如果當時吳某某及其家人確實是通過醫(yī)院做了偽證、偽造自己是新鮮骨折,那么醫(yī)院的直接責任人員和負責人會遭到刑事處罰,可能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是公正的,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人,這句話始是沒錯,但是其實有時候法律也會被一些表面的證據所蒙蔽,此類的事情在我國其實不在少數(shù),這個還只是被被錯關261天,有不少人卻是被冤枉成為殺人犯等有的被關十幾二十年,有的就直接被執(zhí)行死刑了,大部分最后都沉冤得雪,可是人的一輩子就這么毀了,雖然最后都得到了國家的賠償可是能夠抵的過一輩子的時光嗎?不知道各位看官關于錯判這種事件和賠償?shù)目捶ㄊ窃趺礃拥?歡迎大家的留言一起來討論一下!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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