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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鏈事件(關(guān)于項鏈事件的簡介)

2022-07-24 21:17:04 編輯:連詠杰 來源:
導讀 大家好,項鏈事件,關(guān)于項鏈事件的簡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項鏈事件,是指在1785年,法國發(fā)生的一起惡性欺詐事件

大家好,項鏈事件,關(guān)于項鏈事件的簡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項鏈事件,是指在1785年,法國發(fā)生的一起惡性欺詐事件。

2、主要人物:讓娜·德瓦盧瓦-圣雷米、羅昂樞機1772年路易十五打算送給他情婦杜巴利夫人一條價值2,000,000里弗的鉆石項鏈,但這需要花幾年。

3、后因路易十五死于天花,杜巴利夫人則被新任國王逐出宮廷。

4、珠寶商多次在法國出售這條項鏈無果。

5、1784年,一名自稱叫讓娜·德瓦盧瓦·圣雷米的女人雇傭一名相貌與王后有幾分相像的女人妮科爾·勒蓋·多利娃的妓女假扮王后瑪麗·安托瓦內(nèi)特在凡爾賽宮花園與羅昂樞機約會,騙得了羅昂樞機的信任。

6、1785年1月21日,讓娜以王后想秘密買下這條項鏈為借口,要求羅昂樞機出面與珠寶商約定分期付款買下項鏈。

7、最終這條鉆石項鏈落到了讓娜手中,后被其丈夫拆散出售。

8、但到了支付時間,讓娜支付的錢不夠,珠寶商Boehmer向王后抱怨,但是王后說自己從未訂購這條項鏈。

9、1785年8月15日,羅昂樞機被帶到國王、王后面前解釋這件事。

10、羅昂出示了一封信,簽名是“法國的瑪麗·安托瓦內(nèi)特”,國王讀后狂怒,顯然羅昂被愚弄了,因為王室從來不用“法國的”作為簽名的一部分。

11、羅昂和讓娜均被捕,警察也逮捕了那名妓女,妓女供認她寫了以王后名義發(fā)給羅昂的信,并模仿了交易條款中她的簽名。

12、1786年5月31日審判結(jié)果為羅昂樞機、妓女妮科爾均無罪。

13、讓娜被判鞭刑、烙印,并被送入關(guān)押妓女的監(jiān)獄;但是鞭刑及烙印并未執(zhí)行,第二年六月,她偽裝成男孩逃走。

14、由于她的逃走,她的丈夫被判終身在漿帆船服役。

本文關(guān)于項鏈事件的簡介就講解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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