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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11月5日,在這個國慶假期里面,一位吳女士用著自己借來的錢和自己的兒子前往了杭州學院的一家數碼店購買電腦,他們購買的這一臺電腦總共花費了9600元,原本他們以為以非常優(yōu)惠的價格購買到了一款十分不錯的電腦,然而在過去的20多天之后,吳女士兒子發(fā)現電腦的型號和他們之前購買的型號是完全不符合的,這是屬于嚴重的欺騙了消費者的消費權益。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的時候是理應要知道準確,完整以及真實的一些信息,要確保自己購買的這款電腦和包裝上面的型號是要相符合的,而這家數碼店完全就是屬于欺騙了這一對母女,讓這對母女沒有辦法了解到商品的真實型號,從而就會導致他們對于自己購買的這款電腦非常的不滿意,這家數碼店是有著絕對無法推卸的責任的,而且他們也應該對這一對母子而做出一定的補償,如果數碼店不愿意補償的話,吳女士母子是完全可以到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的,通過法律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此也提醒所有的消費者們,在購買商品的時候,我們是有責任去知道商品的真實信息的,而且在購買商品的時候也一定要當場進行核實,特別是對于電子數碼產品,參加的東西非常的多,所以要謹慎的去進行購買和對待,防止自己遭受到一定的損失,對于這件事情,吳女士母子可以先和商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依舊是處理不了問題的話,那么就可以走法律途徑,同時也要要求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對于監(jiān)管的責任和力度要一定加強,這樣才能夠保障所有的消費者們都能夠保障自己的消費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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